湖南大学自考本科申请学士学位相关规定
一、根据省学位办有关申报学位的文件精神,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必须获得我校主考专业(会计、金融、工业管理工程、工业工程、机电一体化工程、劳动与社会保障)的本科毕业证书(一年内提出申请,以毕业证书年月为准,超过一年不予受理)。
2、必须参加湖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,成绩合格。
3、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分,各专业中的三门核心课程平均分不低于65分,本科毕业考核成绩为中等(含)以上。
二、学位申请时间:
1、学位每年办理两次:上半年4月1日-4月15日,下半年10月11日-10月25日(节假日和周二下午除外)过期不予办理。
2、凡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,请在规定时间内,携带毕业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学位外语合格成绩单、一寸同底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两张来我中心申请。
3、学位申请一律不接受函报。
4、申报地点:湖南大学自考与考试中心(湖南大学北校区(原湖南财经学院)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6室)。